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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0359)2091089 信访办公室:(0359)2092048 投诉电话: (0359)209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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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职责
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
1、负责各类公文材料的文字审核及有关局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报表及市级安全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负责局机关的各种会议的筹备与组织工作;
4、负责局机要文件收发、文字打印、印章管理、电子政务、档案资料管理、保密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后勤物资采购发放与管理;
6、负责接待、信访、外事及协调工作;
7、负责车辆管理、后勤管理与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共青团、妇联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人事培训科(监察室、党办)
1、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3、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上报)工作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审查上报工作:
4、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
6、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和全市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7、负责全市安全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政策法规科(安委办)
1、负责起草有关行政法规,研究拟定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2、负责规范性文件及市政府名义发布文件的审查上报工作;
3、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报告;
5、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事务;
6、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受理工作。
8、负责实施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安全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
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l、负责全市石油、化工、医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其劳动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2、负责危化品类企业的安全评估和安全评价的审验工作;
3、组织危化品类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摸底排查、预防治理及建档管理工作;
4、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5、负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查、上报、办证工作;
6、负责对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上报工作;
7、参与组织对危化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煤炭行业管理科
1、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监督煤炭企业贯彻落实煤炭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及行业技术标准:
3、负责煤矿调整产业结构、安全工程的立项和?报批工作;
4、负责煤矿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环节补套项目的立项、报批、竣工验收监督落实工作;
5、负责煤矿生产技术改进、标准化矿井建设、加工转化及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6、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年检工作;
7、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8、负责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工作:
9、负责煤炭行业协会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监管一科
1、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
5、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非煤矿山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的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煤矿安全监管科
1、负责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全市煤矿企业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指导、协调全市煤矿企业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组织;
4、负责对全市煤矿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煤矿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和年度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6、参与调查和处理煤矿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煤矿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摸底、预防处理和建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安全监管二科
1、负责全市除化工、医药、烟花爆竹企业以外的工商贸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除化工、医药、烟花爆竹以外的工商贸类企业的安全评估工作及安全评价监督工作;
3、组织对除化工、医药、烟花爆竹以外的工商贸类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摸底排查、预防治理及建档管理工作;
4、负责相关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5、参于组织调查处理除化工、医药、烟花爆竹以外的工商贸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建筑、质量技术监督、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煤炭纠察队)
1、负责对要求关闭而未关闭的矿井、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开办的煤矿、不严格执行煤炭准销制度和未进行煤炭准销牌年检的矿井,以及各类煤矿、煤焦营业站和用煤户执行煤炭准销牌、准销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纠察;
2、负责对全市“山西省合法煤矿公示牌”、“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销售票”的管理,并对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对县(市)煤炭纠察分队及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
4、参与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治理整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nb?sp; 5、在局委托行政执法范围内,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组织全市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企业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2、负责培训中心兼聘任教师管理工作及教学管理工作;
3、建立并完善参加培训人员的档案;
4、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由省、市局安排的培训教材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5、编制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矿山救护队
1、负贵组织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灾害事故;
2、参与运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审查:
3、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它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工作:
5、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搞好矿井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6、负责基层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7、协助企业开展职工救护知识的教育;
8、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化工、建筑和其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任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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